“目前中國名牌評價工作仍暫停,國家質檢總局不對有效期滿后的中國名牌產品進行復評。請企業統籌規劃好相關包裝品的印刷制作,中國名牌產品有效期滿后不得在其包裝、裝潢、說明書、廣告宣傳以及有關材料上使用中國名牌產品標志?!边@是中國質量新聞網上的一段原話。
而國家質檢總局有關人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根據《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規定,名牌標志將被陸續禁用,最晚的將于2012年期滿。
據了解,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2005年公布的493個中國名牌產品,將于2010年9月有效期滿;而2006年公布的556個中國名牌產品,將于2011年9月有效期滿;2007年公布的856個中國名牌產品,則將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滿。屆時,“中國名牌產品”標志將走入歷史。
考慮到實際情況,2010年9月有效期滿的中國名牌產品,如已印制產品包裝材料、說明書并在產品包裝材料、說明書上使用中國名牌產品標志,可以順延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之后,不得再繼續使用中國名牌產品標志。
據悉,早在2001年,國家質檢總局開始每年舉辦一次“中國名牌產品”評選,并于2005年推出“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的評選。同時,為推進名牌戰略的實施,加強中國名牌產品的監督管理,規范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價,推動企業實施名牌戰略,引導和支持企業創名牌,指導和督促企業提高質量水平,增強我國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頒布的《質量振興綱要》和國務院賦予的職能,國家質檢總局還專門制定了《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
根據該辦法,中國名牌產品是指實物質量達到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在國內同類產品中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業前列、用戶滿意程度高、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建立以市場評價為基礎,以社會中介機構為主體,以政府積極推動、引導、監督為保證,以用戶(顧客)滿意為宗旨的總體推進機制。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堅持企業自愿申請,科學、公正、公平、公開,不搞終身制,不向企業收費,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原則。
由此看來,中國名牌產品標志屬于質量標志,獲得此稱號的產品在有效期內,可以使用統一規定的中國名牌產品標志。因此,打上中國名牌產品標志,就意味獲得質檢部門的認可,產品也由此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
2008年,隨著國家質檢總局職能調整,該機構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產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因此,最后一批“中國名牌產品”名單停留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均沒有新的“中國名牌”出爐。
而在此之前,關于中國名牌產品評選的爭議就已經出現。
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認為,根據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名牌不應是政府“評”出來的,而應該是由市場優勝劣汰“淘”出來的。由政府對中國名牌產品來進行認定,將導致政府“設租”,企業“尋租”的現象出現。這樣不但會涉及到政府腐敗、權力尋租等問題,而且還會影響企業的資源配置,不利于企業的健康發展。
事實上,“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價和判定,具有一套完整、復雜而標準的操作體系,它首先是對產品質量的一種認定,同時又對企業的產能、規模、效益、管理體系、環保等各方面提出嚴格要求。因此,要獲得“中國名牌產品”并不容易。
據悉,為了真正實現“獎優”的目的,管理辦法還規定,申報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實物質量在同類產品中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并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市場占有率、出口創匯率、品牌知名度居國內同類產品前列;年銷售額、實現利稅、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總資產貢獻率居本行業前列;企業具有先進可靠的生產技術條件和技術裝備,技術創新、產品開發能力居行業前列;產品按照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我國標準組織生產;企業具有完善的計量檢測體系和計量保證能力;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并有效運行,未出現重大質量責任事故;企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顧客滿意程度高。
可以說,“中國名牌產品”的背后,蘊含著巨大的市場商機,而由它激發出的企業效益更是不可估量。產品質量本是企業的立身之本,優良的質量是企業市場競爭的利劍,“中國名牌產品”標志雖是對產品質量的認可,但并不代表產品質量就永遠優良。政府推廣名牌策略,其目的是獎勵優秀企業,幫助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先機,以實現“走出國門”的戰略目標。所以,在爭創中國名牌過程中,企業自身的發展模式、經營理念也在同步進行著提升和蛻變。
遺憾的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某些企業并不珍惜得來的榮譽,只是將其視做市場的“敲門磚”,通過向消費者灌輸產品獲得“中國名牌產品”,從而迅速獲得巨額利潤,但忽略了對產品質量的呵護。這導致“中國名牌產品”的評選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因素。而三鹿奶粉事件的出現,更是將這一評選推動了極為不利的境地。“中國名牌產品”的形象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那么,“中國名牌產品”是否將淡出歷史,成為過去的一段回憶?國家質檢總局有關人士表示,2007年以前公布的中國名牌產品最晚將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滿,但這并不意味著今后就不再評選“中國名牌產品”。
此前,在今年3月召開的全國質檢系統質量工作會上,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劉平均透露,中國名牌的評選機制一定要改變、創新。據他介紹,目前已達成兩點共識:其一是中國名牌要在市場競爭中產生,要得到消費者認可;其二是食品類產品暫時不能進行評選。因此業內分析,中國名牌戰略還會重新啟動,將更多的傾聽消費者聲音。
不管中國名牌評選是否還將啟動,以名牌為基礎,優化產品和產業結構,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依舊是未來一段時間里我國將堅持走的道路。名牌戰略的實施,從根本上說,是要解決中國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最終使全國經濟走上持續健康發展的道路。從這個意義來說,中國的名牌之路還很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