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測繪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測科發[200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測繪主管部門,局所屬有關單位,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貫徹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發[2005]44號)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測繪工作的意見》(國發[2007]30號),加快事關測繪事業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重大測繪科技成果的轉化,實現我國測繪科技自主創新與跨越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測繪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國家測繪局。
國家測繪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