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日前發布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辦法》明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參照本辦法關于網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規定對自動售賣機、無人超市等沒有實際經營人員的食品經營者組織實施抽樣檢驗。此外,監督抽檢結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相關信息除依法公示外,還要按要求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受到的行政處罰等信息還要依法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按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市場監管總局日前發布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辦法》明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參照本辦法關于網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規定對自動售賣機、無人超市等沒有實際經營人員的食品經營者組織實施抽樣檢驗。此外,監督抽檢結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相關信息除依法公示外,還要按要求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受到的行政處罰等信息還要依法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按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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