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和中央企業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狠抓貫徹落實,堅決防止出現節能減排工作前松后緊的問題,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
《工作方案》明確,我國將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通過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調整能源結構,提高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等手段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
根據《工作方案》,我國將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嚴格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
為此,《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健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責任制,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必須堅持高標準,嚴禁污染產業和落后生產能力轉入。
為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要求抓緊制定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將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地區。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指導、督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安排資金,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
《工作方案》明確,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地方政府有關人員的責任。
為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工作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和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合理引導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
《工作方案》對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加強節能減排管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加強節能減排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等給出指導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