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要深入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國務院剛剛發布的《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要求,要“結合技術創新工程的實施,發展一批由企業主導,科研機構、高校積極參與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技術創新工程,推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發展,2010年11月2日至3日,科技部在北京召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試點工作座談會。56個試點聯盟的代表,技術創新工程共同推進部門以及部分省市科技廳(委)的有關同志近200人參加了會議,科技部黨組書記、副部長李學勇到會并作了重要講話。
會上,鋼鐵可循環流程、汽車輕量化、半導體照明等八個聯盟代表,分別交流了他們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以及國家重點產業的技術進步問題,構建產業技術創新鏈的思路、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實踐表明,試點聯盟在探索中逐步規范,不斷發展,在支撐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中已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增強了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使企業成為了創新需求的主體、研發投入的主體、創新活動的主體和成果應用的主體。二是促進了產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聯盟圍繞產業技術創新鏈開展集成創新,突破產業發展的核心關鍵環節,推動了產業技術進步。三是推動了產學研在戰略層面的緊密合作,聯盟著力解決單個企業解決不了、投入大、風險高、周期長的產業共性技術難題,適應了產業重大技術創新的需要。四是促進了科技資源圍繞產業技術進步需要進行優化配置,有利于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協作共享,顯著提高了資源的使用效率。
李學勇指出,五年來,在部門和地方的共同推動下,國家技術創新工程實施進展順利,已見成效。一批充滿活力的創新型企業正在健康成長,一批具有示范性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正在加緊構建,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正在孕育和發展,一大批創新型人才活躍在技術創新的一線,浙江、安徽、江蘇、山東、廣東、四川、遼寧、上海和青島等九省市的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工作正在深入開展。實踐證明,國家技術創新工程正在成為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調整產業結構的重要載體,成為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載體,成為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載體,成為增強區域創新能力的重要載體。
“十二五”期間,要全面實施國家技術創新工程,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各地方和有關重點行業要結合本地區和本行業技術進步的需要,研究制定實施技術創新工程方案,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著力推進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和創新型企業三大載體建設,積極構建產業技術創新基地,充分發揮創新人才的重要作用,營造良好政策環境,把技術創新工程做強、做大、做深;要統籌改革和發展兩大任務,促進三大載體建設與計劃資源配置相結合,促進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國家重點產業發展的部署相結合,促進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與支撐產業技術進步相結合,促進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與地方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相結合。力爭再用5年時間,通過工程的實施,使技術創新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更加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基本形成,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大幅度提升,創新人才隊伍不斷擴大。
“十二五”期間,要深入推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發展,大幅度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要以支撐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把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點產業作為聯盟構建的主要方向。要著眼于形成產業技術創新鏈,深入分析產業優化升級問題,找準產業技術進步的關鍵環節,明確技術創新路徑,優勢互補、系統集成、分工合作、統籌推進創新活動。同時,試點聯盟仍要進一步在產業技術創新鏈上下功夫,明確聯盟技術創新的近中期目標,進一步加強聯盟的專職化組織機構建設,完善聯盟內部管理制度,使之成為支撐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力量。
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已經成為增強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任務,成為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支撐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舉措,成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安排。我們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尊重規律、積極探索,營造環境、加大支持,加強協同、全面推進國家技術創新工程實施,切實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