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幾年的建設與發展,國家工程中心作為科技基地建設的重要內容,與國家科技計劃相互配合,促進了科技與經濟的有效結合,推動了傳統產業的技術進步,促進了新興產業的崛起,已逐步發展成為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加強國家工程中心運行管理,充分發揮國家工程中心作用,科技部對進入運行階段的工程中心進行了評估。通過運行評估,對60多個運行良好的中心給予了滾動性強化支持,對少數運行狀況較差的中心提出了要求和建議。第三次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運行評估是對2004年以前通過驗收、正式投入運行兩年以上的89個國家工程中心進行整體運行評估。運行評估結果表明,國家工程中心整體運行良好,在工程化及產業化能力、行業帶動作用、對外開放服務、經濟收益和社會效益、運行機制建設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工程化研發能力與水平方面,國家工程中心成果的水平與成熟度同步提高,取得了一批具有國內外先進水平的重大工程化成果,成果轉化、技術集成配套的能力進一步加強;聚集、培養了一批優秀復合型人才,初步形成結構合理、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研發投入不斷增加,改善了中試試驗設施與手段,建立了高水平、通用性較強的技術開發平臺。
在行業地位與作用方面,行業影響力進一步提高,64 %的中心在行業中具有“十分重要”和“重要”的地位與作用,對行業技術發展的引導、帶動和示范作用逐步增強;積極實施“專利戰略”與“標準戰略”,培育行業關鍵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以適用的高新技術、高附加值產品為突破口,積極探索工程化成果擴散、輻射機制,通過“技術入股”、“技術轉讓”、“工程技術承包”和“技術服務”等多種途徑,不斷地向行業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促進了行業技術進步。
國家工程中心采取“網絡制”、“股份制”、“會員制”、“聯合實驗室”、“成果轉化基地”等多種模式,建立了與上、下游單位合作的網絡和國際合作交流的渠道,積極開展聯合技術攻關、學術交流等活動,在對外開放與服務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積極開展人員培訓、學術交流,為行業培養、輸出高水平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提高工程技術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
國家工程中心對運行管理的機制和模式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采用獨立型、相對獨立型(依托單位二級機構)、整建制掛牌型和多依托單位聯合組建等多種模式,逐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協調國家、行業目標與依托單位目標,實現國家工程中心建設宗旨。五年來,絕大部分國家工程中心資產狀況良好,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年平均增長率接近20%,處于穩定運行發展之中。
為更好地發揮國家工程中心作用,科技部將加大支持力度,采取多種方式支持國家工程中心提高工程化能力和發揮行業作用;同時,通過建立競爭、激勵機制,優化國家工程中心整體布局。為此,科技部于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以國科發計[2009]518號文發布公告,決定對于在國家工程中心第三次運行評估中表現優秀、良好的國家工程中心(附件一)予以表彰;對于評估結果為問題較多的個別國家工程中心,提出警告或撤消國家工程中心稱號(附件二)。各有關國家工程中心主管部門應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國家工程中心運行管理,加強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提高科技競爭力和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為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做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