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28號),進一步推動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示范,近日,工信部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
試點示范內容圍繞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聚焦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重點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信息物理系統(CPS)、工業互聯網大數據應用服務、工業電子商務、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選一批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增強制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
其中,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示范包括面向產品全生命周期創新與服務的新型能力建設、面向供應鏈管控與服務的新型能力建設、面向現代化生產制造與運營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設、面向數字孿生的數據管理能力建設;重點行業工業互聯網平臺試點示范包括離散行業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流程行業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CPS)試點示范包括信息物理系統共性技術研發和信息物理系統行業應用;工業互聯網大數據應用服務試點示范包括生產過程管理、大數據精準營銷、精細化能源管理;工業電子商務試點示范包括大企業集采集銷平臺服務轉型、工業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中德智能制造合作試點示范包括產業合作、標準化合作、人才培養合作、示范園區合作等。
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其中,制造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較高,具有較好的互聯網應用、系統集成應用條件;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具有規模化應用的產品方案和為制造企業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經驗。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報主體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包括中德兩國的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科研院所、工業園區或其聯合體等。
(二)試點示范項目由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推薦。2019年的試點示范內容包括6類17項,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所涉及的試點示范方向不超過2類。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數量不超過10項。各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數量不超過3項。相關方向已獲得試點示范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技術轉化吸收的項目。建議各地方對項目申報方向進行統籌安排,盡量避免某一方向項目過于集中。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試點示范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試點示范期為2年。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可于2019年8月31日前將推薦項目的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2個方向的一式四份)和電子版(光盤)以郵寄或機要形式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報送材料包括《2019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以及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出具的推薦意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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