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水表、電能表、燃氣表簡稱民用“三表”。民用“三表”是用于貿易結算的強檢計量器具,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
為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民用“三表”量值準確,性能可靠,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于加強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加強民用“三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意見》指出,要堅持以企業為主體,督促民用“三表”制造企業和供電、供水、供氣服務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增強社會責任感,提高服務意識。民用“三表”制造企業要加強管理,嚴格按照《計量法》規定,對制造的計量器具進行出廠前檢定,保證產品計量性能合格,并對合格產品出具合格證。各供電企業、供水企業、供氣企業(均含國企、股份制、中外合資、外資控股、民營、集體企業等)要積極提升優質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對在用的民用“三表”的產品信息、安裝和使用時間、是否超期使用、輪換情況等方面進行登記造冊,摸清在用民用“三表”的詳細情況,2019年6月底前完成此項工作,并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同時,要及時做好計量失準的計量器具的更換工作。
《意見》指出,要切實加強新建住宅建筑驗收環節計量監管,完善新建住宅建筑民用“三表”的計量監管機制。新建住宅建筑民用“三表”安裝使用前應進行首次強制檢定。對未經首次檢定以及首次檢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不得安裝和使用。建設單位要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督促或組織“三表”安裝質量驗收,確保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意見》還指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民用“三表”監管長效機制,落實好監管責任。對發現的已經安裝或者使用的未經首次檢定的民用“三表”,要求供水、供電、供氣服務企業立即整改,并將情況通報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后續檢定或者檢查中發現不合格的民用“三表”,要督促供水、供電、供氣服務企業及時予以調換。對民用“三表”的計量違法行為,各地要堅決進行查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意見》還要求,各地要在日常工作中做好民用“三表”的計量宣傳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向供水、供電、供氣服務企業宣傳計量法制要求,引導其增強主體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督促企業抄表到最終用戶,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要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關于民用“三表”的計量常識和法制要求,爭取對輪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