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由中央財政發起、聯合有意愿的金融機構共同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首期募資不低于600億元,采取股權投資、再擔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區、市)開展融資擔保業務。帶動各方資金扶持小微企業,“三農”和創業創新。
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場運作、保本微利、管控風險”的原則 , 以市場化方式決策、經營。
初步測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計可支持相關擔保貸款5000億元左右,約占現有全國融資擔保業務的四分之一,著力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