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統籌推進“十三五”165項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
《意見》提出,由各牽頭單位負責按照任務清單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追蹤的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提出分年滾動工作計劃表。支持重大工程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多元化,實現財政性資金、銀行信貸資金、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等的優化組合。采取投貸聯動、融資擔保、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更好發揮財政性資金撬動作用,提高重大工程項目融資效率。
同時,鼓勵電力、能源、交通、信息等領域承擔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任務的國有企業通過混合所有制方式引入多元投資主體。進一步放開民用機場、基礎電信運營、油氣勘探開發等領域準入限制,破除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社會公用事業和社會民生領域重大工程建設的制度障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