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正式印發《“十二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國發〔2012〕18號,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全面總結了“十一五”時期交通運輸發展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不足,深入剖析了現階段發展的現實基礎和形勢要求,提出了“十二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的指導思想、原則、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規劃》體現了國家發展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戰略方針,是指導“十二五”時期我國交通運輸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規劃》指出,交通運輸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十二五”時期是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網絡完善的關鍵時期,是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重要時期,也是深化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的攻堅時期。發展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交通發展方式,實現各種運輸方式從分散、獨立發展轉向一體化發展,初步形成網絡設施配套銜接、技術裝備先進適用、運輸服務安全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總體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出行需要。
《規劃》要求,“十二五”時期,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發展要秉承安全質量、合理布局、優化結構、適度超前、講求效益、綠色發展、多元投入、改革創新的發展原則,強化對交通運輸的資源特性與優化配置要求,加強對資源環境的可持續利用和運輸安全可靠性的關注,堅持安全、綜合、協調、可持續發展。
《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主要有九大目標和五大任務,以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為根本,以引導各種運輸方式和各區域運輸能力協調發展為目標,以促進交通運輸可持續發展為動力,從完善區際交通網絡、建設城際快速網絡、強化城市公共交通、推進農村交通建設、發展綜合交通樞紐、銜接內地港澳交通等方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整合交通資源,提升技術和裝備水平,提高運輸服務水平,構建覆蓋全國、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的綜合交通網絡,發揮運輸的整體優勢和集約效能,以總體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規劃》還明確了促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的政策措施,一是深化交通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綜合交通運輸管理體制;二是加強交通法律法規建設,研究修訂或推動制定一批法律法規,研究提出促進綜合交通運輸發展的意見;三是推動交通領域科技創新,提高交通運輸設施、裝備、管理等技術創新能力;四是拓寬交通投融資渠道,探索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的新型投融資模式;五是健全交通技術標準體系,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標準的制定;六是強化《規劃》對交通建設項目等的指導,增強《規劃》的執行力和約束力。















